引用:
QUOTE(黑精灵 @ 2005/10/8, 10:29 AM)
呵呵,楼主的LG很多金么?
钱多到需要去婚前先公证一下么?
几万块钱都拿去公证的话不怕太丢人啊?
更何况,不管公正与否,只要结婚了,从结婚那天开始起赚的钱和用的钱(包括婚礼的钱)都算是两个人一起的.即使以后有可能离婚,也只是把公证前各自的钱分一分,结婚后赚的钱都要两个人平均分的.包括一起还的房款和一起购置的家具.
与未来几十年能一起挣的钱相比,那几万块又算什么呢?
楼主,无所谓的啦.不要给自己无故增添太多烦恼.公证不公证只是求个心理平衡,该是你的利益你一分都不会少的.
至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奉劝你也不要太计较.照常理,女人是需要安全感.是个女人都会如此.可你若是从你们两的争论里跳出来看一看:虽然他爱你,但爱你不见得就要搭上父母的血汗,冒着可能离婚被你分去一半的财产的这个危险啊?他也是需安全感的啊.
呵呵,个人认为,钱啊房子啊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上帝让你们--武汉和无锡这么远的两个人在上海相识\相爱就已经是很难得和奇妙的事情了,要懂得感谢.
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是你们的感情.只有浓烈的\深厚的爱才应该是你们决定结婚与否的关键,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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