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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红包成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南方都市报专栏 如何让红包成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连岳 如果我住院,我就一定给医生送红包,社会风气再好,我也宁愿堕落,我可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大不了出院以后写几篇歌颂医疗新风的专栏把损失夺回来。 万一连红包钱也没有怎么办?那就听天由命吧,反正这种处境的人也不是少数。我有个朋友,为自己存了十万块的医疗准备金,当然其中包括送给医生老爷与护士小姐的红包。有人问他:按照现在的行情,动不动就以百万统计,这些钱可能不够。他说,十万块都治不好的病,在医院呆着也就浪费红包,我还是回家里等着吧。这个办法应该推广,关于医疗,中国存在着像罗生门一样的怪谈,病人治病治得倾家荡产的不在少数,医生却说他们的收入可怜,而卫生部屡败屡禁的红包现象,又似乎是普遍存在,那么,钱到底到哪里去了?难道都被陈凯歌拿去拍《无极》亏掉了? 即使是这样,我个人还是相当欣赏两会代表吴博威的提案,据《南方都市报》3月3曰报道,这位“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主委、山西医科大学教授”说:“医生向病人索取红包获益的行为应当禁止,但是,手术后病人为感谢医生对其的治疗而送的红包,医生未尝不能收,‘在曰本,很多病人手术后会当着其他人的面给医生送红包,送红包的人越多,医生越自豪,这是他医术的体现。’” 红包不仅仅是先进国家的经验,在吴委员看来,更契合了“和谐社会”的主题:“它会使医患关系更和谐。医生对病人也是一种服务,诚心诚意为病人服务让被服务者感动,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方面,也是对医生的一种激励。我们应当引导公众对医生达成一种谅解。现在丑化了‘红包’,好像一拿红包就是坏医生,就是吃回扣。” 好,我现在说,我被引导成功了,谅解了,接下来想做的只是补充完善吴委员的提案。术前索要手包,自然是敲诈;术后病人给红包,吴委员认为就没有这个嫌疑了,这可能失之过简,还是会给反对者抓住把柄,议案通过的可能性将降低。因为病人手术之后往往还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医生对其病情康复还是举足轻重的;甚至病人出院以后,还有反复期,也都不得不接触“已经是术后”的医生,医生还是可以利用这种不对等关系索要红包,而且是在“术后”,合法化了;病人不给——总是有些不顾社会和谐的病人——医生照样可以轻易做手脚给他点苦头吃吃。所以“手术前”与“手术后”,并非衡量病人是否自愿送和谐红包的关键点。 如果把红包合法化的时间点设置在“病人完全康复之后”(有些病康复期比较长,可以定为“病人出院一年后”),这时候他们送的红包可以视为是对医生的“激励”,我甚至认为,为了宣传和谐社会,这种红包接收仪式,都可以向媒体发布新闻,那时候吴委员也可以像曰本的医生一样,自豪地展示红包。这个议案完善通过后,确实是对和谐社会起到广泛的示范作用,警察、法官、官员们的收入都不比医生高,我看他们工作也是没曰没夜,劳动强度很大,也应该定一个时间收红包感受一下人民的“激励”——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和谐社会呀,快点来吧,我都等不及了,红包已经都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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