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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只可惜人和人确实不一样,而世上多的是凌退思(枉自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样的人,像书中的戚长发、万震山、言达平三个师兄弟,像“落花流水”四大侠,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像丁典和凌霜华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多。说来奇怪,这两人,始相遇于菊花,中相逢于蔷薇,终丧身于金波旬花,是为因花成谶。他们的故事,也像花一样,开了,谢了,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惟一真实的,是花的名字——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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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山的太阳神奇的月 大饼烙好看大雪 你要抒情你就抒情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大饼   ——清平   在古金的江湖中,多的是风华绝代的英雄和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你若是一定要问:在古金的江湖,谁能快乐和自由?敢于大声回答的恐怕只有一个人,还有他的三个朋友。这是个很大路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郭大路,他有三个朋友:王动,燕七,林太平。后来燕七还成了郭大路的老婆。   《欢乐英雄》在古龙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连城诀》在金庸是另类一样。这两本书是那种初看似乎不太光彩夺目,但越看越耐人寻味,越看越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终于,你深深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好书。这很像那一种女人,你和她相处越久就越觉得她耐看,让你觉得很难穷尽她……   像郭大路这样的人,现在很少很少了,也许已经绝迹。他只适合生活在古典时代,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没有他的立锥之地。就连欣赏他这种人的人,现在大概也不多了。郭大路,他的肠子是直的,腰和膝盖也是直的;他的拳头是硬的,而他的心却是软的。他明亮,他的词汇中没有阴暗也没有仇恨。他天真,有时也许还简单,并且常常因此而吃亏,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古道热肠。你也许觉得他有点傻,但你没有他吃得香,睡得香,所以他比你快乐,因为他没有机心。他也有常人的虚荣,有自以为得计的小聪明,常常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但是这些毛病在他身上只会让你觉得他可爱,除了因为他善良外,他有他的独特的幽默感: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烘烘的火锅,可以躲在热烘烘的被窝里读禁书,睡大觉。   这些乐趣都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喜欢冬天的人当然绝不会是穷人,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都希望冬天来得迟些,最好永远莫要来。   只可惜穷人的冬天总是偏偏来得特别早。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富贵山庄院子里的雪也和别的地方一样白,而且也有几株梅花。但一个人的身上穿的若还是春天的薄衣服,肚子里装的若还是昨天吃的阳春面,他惟一有心情欣赏的东西就是可以往嘴里吞下去,塞饱肚子的,绝不会是白雪梅花。   郭大路望着院子里的白雪梅花,喃喃道:“这梅花若是辣椒多好。”   王动道:“有什么好?”   郭大路道:“你看,这满地的雪岂非正像是面粉,配上几根红辣椒,岂非正好做一碗辣乎乎的热汤面。”   这就是郭大路,有两个字是他的写照:“赤子”。是的,郭大路是一个赤子。他的言行都是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修饰和雕琢,但绝无粗鄙和恶俗。所有人中只有他看不出燕七是女人,但他知道自己对燕七的感情。所以当他知道燕七是女子后,他一定要找到她。对于燕七安排的美人计,郭大路于春色无边时面对美人说:“不是不愿意,是不能……你虽然又美,又温柔,我虽然也很喜欢你,但在我心里,无论谁也无法替代她。”这个时候,郭大路并不知道燕七在哪里,还能不能找到,但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并没有强迫自己这样做,而是自然而然地这样做。扪心自问,在那样的关头,我想我很难自持。   但郭大路最珍贵的品质是不冷漠,有热情。人心历来是很冷漠的,于今为盛。但郭大路,他血仍未冷。而燕七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她懂得郭大路。她爱了,并得到他。在某个地方,我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说一个聪明的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深深地理解一个男人,爱他并得到他。燕七,她确是郭大路的红颜知己,除了没有必要安排那场美人计外。而王动,他是郭大路人生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兄弟,因为郭大路这样的人不能只和女人一起生活,哪怕是红颜知己,他一定还要和兄弟在一起。他惟一害怕的,是寂寞。但又有谁不怕寂寞呢?本质上,王动是和郭大路不一样的人。王动是王老大,他也确是做老大的人,而郭大路不是。王动是一个深沉而骄傲的人,他知道用减法来对付生活——这太了不起了。   这四个人,郭大路,燕七,王动,林太平,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对人性有足够的信任,对身外之物没有贪婪之心。他们对生活有热爱,对未来有想像,他们的一生永远有远方。哪怕一生都在等待,那也是在希望中等待。他们,惟有他们,是快乐而自由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要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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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   ——希尼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有采花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惊艳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   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采花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采花盗不是一般的采花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   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   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   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   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   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弟?”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又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   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   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   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   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   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亵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   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传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辞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   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   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采花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这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   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   “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   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   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藉。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像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象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   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   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像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   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   这一天终将来到   那时你将欢欢喜喜   迎接你自己光临   你的家门、你的镜中,   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   说:请坐。请吃吧。   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   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   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   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短笺,   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   请坐。享用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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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典、郭大路、令狐冲,呵呵。 三篇让现在的我沉思的文章,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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